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结算关于修订部分业务规则的通知》,我公司修订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开户协议书》《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投资风险揭示书(上海)》《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投资风险揭示书(深圳)》《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可转债投资风险揭示书》《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投资风险揭示书》,《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开户协议书》的修订内容详见《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开户协议书修订说明》,此外我公司将风险揭示书中涉及“沪深交易所”的表述修改为“证券交易所”。
新版开户协议及交易风险揭示书将于2021年12月13日启用。对于2021年12月13日前签署开户协议及以上交易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根据协议约定自动变更,无需重新签署。
如投资者对修订内容持有异议的,应于7个交易日内向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投资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同投资者已知晓并同意本次修改的内容,双方按照修改后的开户协议及交易风险揭示书执行。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附件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开户协议书修订说明.pdf
附件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pdf
附件四、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投资风险揭示书(上海).pdf
附件五、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投资风险揭示书(深圳).pdf
附件六、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可转债投资风险揭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