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入市手册(十九):期权交易实务之义务方对行权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01-12  
编者按:2022年11月2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启动深证100 ETF期权上市工作,深市ETF期权再添新品种。为帮助投资者系统了解期权产品特征、理性参与期权交易、有效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深交所联合市场机构推出“期权入市手册”系列连载文章。今天是第19期,让我们了解期权义务方对行权的注意事项吧!

1.期权义务方对行权应该注意什么?
(1)持有到期还是提前平仓
基于标的证券的行情走势及自身交易需求,期权义务方可以决定自己的期权持仓持有到期还是提前平仓。如持有期权至到期,期权义务方有可能被指派行权。
期权到期后,实值期权权利方一般会选择行权,其义务方被指派行权概率较高,认购期权义务方需按低于市价的行权价出售手中的证券,认沽期权义务方需按高于市价的行权价购买对手方的证券。因此,实值期权义务方需通盘考虑,决定提前平仓还是持有到期。
需要注意的是,虚值期权权利方一般不会行权,但由于组合行权等原因也可能选择行权。故虚值期权义务方也存在被指派行权的可能性。
(2)是否被指派
行权日指定时间内,期权权利方可提交行权委托。收市后,中国结算根据所有投资者行权有效申报的数量,向期权义务方进行指派。行权指派的原则为按照“按比例指派”和“零头按尾数大小指派”。具体为:首先,用有效行权数量除以义务仓整体持仓数量,算出一个行权比例;然后,用该行权比例乘以每个期权义务方的持仓数量,加上零头按尾数大小指派结果,得出该期权义务方被指派行权的数量。中国结算根据行权指派情况计算期权双方行权应收应付的资金和合约标的。
举个例子,沪深300ETF认购期权,行权比例为0.897(行权数/总净义务仓数=7176/8000),甲有1700张净义务仓,应被指派1524.9张(1700×0.897);乙有2500张净义务仓,应被指派2242.5张(2500×0.897);丙和丁各有1900张净义务仓,应各被指派1704.3张(1900×0.897)。按照规则,甲乙丙丁先被指派整数张,即甲被指派1524张;乙被指派2242张;丙丁各被指派1704张。零头合约按从大到小排列,甲排第一(0.9张)、乙排第二(0.5张);丙和丁同排第三(0.3张)。于是,所剩余张数为2张(7176-1524-2242-1704-1704)。甲、乙各被指派1张。
义务方需要在行权日晚间及时查询自己有没有被指派,如果被指派,就需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足额的资金或证券。
(3)是否备足资金或证券
义务方在行权日(E日)晚间即可查询自己是否被指派行权、被指派数量多少,然后根据指派结果准备相应的资金或证券,相关资金或证券需在E+1日收市前存入指定账户。即资金需存入衍生品资金账户,证券需存入衍生品合约账户所对应的A股账户内。
如果义务方没有按照指派指令要求及时备足资金或证券,即构成交收违约,将面临违约转处置、惩罚性现金结算等后果。
(“期权入市手册”系列文章支持单位: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嘉实基金、易方达基金、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按音序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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