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修炼手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管理模式是什么?

来源:上交所投教

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上市后存续期内的资产管理是全面、主动的资产管理,同时具备金融和不动产双属性,既包括募资、投资、风控,也包括基础设施项目不动产的改造、出租、运营和维护等。在基础设施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主动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

除《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编制并发布临时公告:(一)基础设施基金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二)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或者基金总资产被动超过基金净资产140%;(三)金额占基金净资产10%及以上的交易;(四)金额占基金净资产10%及以上的损失;(五)基础设施项目购入或出售;(六)基础设施基金扩募;(七)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现金流或产生现金流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八)基金管理人、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发生重大变化或管理基础设施基金的主要负责人员发生变动;(九)更换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十)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卖出战略配售取得的基金份额;(十一)可能对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基金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湘ICP备08104379号-1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0805号     本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     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证
版权所有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方正证券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