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5月1日起实施分级基金适当性管理新规的通知
时间:2017-04-24  

尊敬的客户:

 

  根据沪深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有关规定,自201751日起,分级基金将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未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的投资者将不得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引》自201751日起正式实施,未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的投资者将不得再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投资者已持有分级基金子份额,但未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的,可以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当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

     二、我司现可全面受理分级基金权限开通业务。如您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满足风险承受能力要求且您本人自愿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可就近到方正证券营业部办理分级基金权限开通, 51日后直接可参与分级基金的交易。

 

     感谢您对方正证券的支持与信任!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95571联系咨询。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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